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落地!顺应金融行业趋势,新成立了科技监管部

日期:2023-11-14 19:32:01 / 人气:428


11月10日晚间,中国组织网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构调整方案正式落地。
《规定》对金融监管总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出详细调整。在业内人士看来,该规定顺应了近年来金融业的新趋势和新变化,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监管总局的职责,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规定》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
在主要职责方面,条例明确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规定》强调,金融监管总局依法对除证券业以外的金融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监管和持续监管,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
在机构设置上,金融监管总局新设科技监管司、金融机构准入司、资产管理机构监管司、机构回收处置司、稽查局、行政处罚局、内部审计司(党委巡视组办公室)、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智联招聘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解读,新成立的科技监管部体现了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金融科技监管的重视和加强;将原由机构监管部门承担的机构、董事、高管人员资格审批职能划入金融机构准入司;此外,考虑到中小银行改革,成立了机构回收处置部。可以说,新成立的部门针对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相应职能。
合并了银监会部分部门的职能,如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承担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原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合二为一。
人员编制方面,金融监管总局行政编制为910人,比银监会原编制少15人。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114名(其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1名,首席检察官1名,首席律师1名,总会计师1名)。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明确了金融监管总局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以消费者保护为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给予支持和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照分工落实或者督促相关机构落实处理投诉举报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国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始于2023年3月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改组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整体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金融管理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等。
在此之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5月18日正式揭牌。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属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也统一挂牌。"

作者:华宇注册登录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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